义,人路也(《告子上》)。
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
表面上看,荀子是用壹来阐释保持专一性的问题,但从更深的视角来看,他其实是在说万物的规律是唯一的,而对这一规律的认知不能被其他的认识影响或干扰。唯有如此,才能保持心之所以为心的根本功能。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可以说,荀子绝不认为性就是人之为人的独特本质,性只是人天赋而来的自然欲望和情感。另外,荀子所说的义本身可能并不是一种天赋的道德判断力,而只是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所先天具有的理性认知能力,而除了人以外的其他动物并不具备。
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庄子从老子那里承袭了这一术语的用法,而且也同老子一样把它与人的贪求和嗜欲关联在一起。
此游此乐,可喻之以庄子知之濠上的儵鱼出游从容之游与作如许之游的鱼之乐。齐物,用庄子的另一句话说即是万物一齐(《庄子·秋水》)。他指出: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
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事实上,惠施的琦辞中就有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庄子·天下》)的拟论。
有了成见就有了是非(成乎心而有是非),而在还没有成见因此还没有是非(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时,没有此今彼昔那样的分别,因而甚至可以说今日适越而昔至一类的话。论题十为一类,此论题在于申明两可或合同异之说的旨归。如惠施历物之意之论题一即称: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战国时诸子中不乏兼爱或泛爱的倡导者,但对所以兼爱或泛爱的论证各有不同,名家论证独辟蹊径,惠施以历物之意的方式称述泛爱。
物我或物物既已相忘于道术,其岂有不齐之理? 与物化略相仿佛,庄子喻示齐物的又一说法为同种之物的不同形相禅。今尝试借重庄惠间的若干论辩对二者之学略作考辨,愿此比勘性寻索能为愈益深入的庄子或惠子研究觅得些许新的消息。恍呵惚呵,中有物呵,窈呵冥呵,其中有情呵。谛辨其歧异,或可谓二者一在于历物,一在于齐物。
因此,由于两可或合同异之说并不涉及形而上之域,我们大体可以判定惠施日以其知与人之辩(《庄子·天下》)未必寓有祈向道的心灵境界。这用庄子的另一句话说,亦即所谓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益,犹以为寡,益之以怪(同上)。
坐忘之意是由寓言中的孔子与颜回间的对话道出的: 颜回曰:回益矣。中与睨相异却又相即于日之运行的同一刹那,此又可谓同与异相合。
整个经验世界范围内万事万物的同异之辩为大同异之辩,大同异之辩所要辩的是天地间所有经验事物既同又异而可合同异以视之。但庄子之道毕竟不可视为老子之道的摹本,其独一而自洽亦正像老子之道最终无从悉予仿效。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以此衡之于并未明示以道的惠施则不难看出,其论题十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显然对历物之意的价值取向有所标举,此即由证可天地一体而倡言对万物的泛爱。(《庄子·寓言》)这是说,万物出自同一种源,只是以不同的形体相嬗替罢了。庄惠濠梁鱼乐之辩的逸闻是可以作为庄子或庄子后学精心结撰的一则卮言解读的,它启示人们作这样一种反观:人如果能如儵鱼般因其自然,人也必会得到于自然中优游的那份逍遥之乐。
庄子的齐物却不同,其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为终极信念,而所择取的化有所待为无所待的路径与其所祈于达致的人生境界则正相贯属。这拟论与庄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之说至少在表层意味上并无抵牾,只是濠梁之辩中的惠施违离了他的拟论,而庄子则恪守了天地万物与其并生不二的信念。
它并不意味着对物之(常)情的物之不齐(《孟子·滕文公上》)强为之齐,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我平等或物物均一。日有时义,今日即今时,以今时理解今日,今与昔的相对便是当下的相对而非仅指某个较长时段的相对。
物化的义蕴是由一则诡谲的寓言透露的: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非此即彼的判断必是一可一不可,亦此亦彼的判断却是所谓两可。
不像惠施由历物之意推衍大同异之理以劝诱世人泛爱万物,庄子之道的价值取向乃在于因其自然(《庄子·齐物论》)以游而从所游中感受一种逍遥之乐。惠施所谓泛爱万物,天地一体酷似庄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然而前者终是把天地万物纳入名辩之人文,后者却将我与天地万物浑化于渊默之自然。与惠施历物从未称道以为论绝不相类,庄子托卮言发论自始即有道的自觉。匠石运斤成风,听而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
在时间之流中,今当下即是昔,才说是今,今已成昔。庄子对惠施的其道舛驳的评说,或可于此得到大致不误的理解。
至大以至于无外,略如庄子所谓至大不可围而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庄子·秋水》),惠施称其为大一,意即独一无二之大或绝对的大。无己或忘己亦可谓吾丧我(《庄子·齐物论》)之丧我。
在惠施的十个论题中,最值得玩味的论题除论题一外,尚有论题五与论题十,其他七个论题虽则奇谲难解,却皆可视为对第五论题的取譬式喻说。依惠施的逻辑,鱼之乐唯有鱼方可知晓,庄周非鱼,自是无从知晓鱼之乐。
在庄子看来,人之所以不能做到因其自然以游从而获得逍遥之乐,是由于人的益生(《庄子·德充符》)。自然缄默不言,语言出自人为而非发于自然。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早早殒命——引者注)(《老子》五十五章),因而导示人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而庄子则以对益生的贬黜把人们引向他所拓辟的另一种视界:人的益生使人更大程度地把诸物视为满足自己嗜欲的对象或手段,却也因此使人更大程度地对作为其满足益生之对象的诸物有所待。这一点,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由论题一笼罩下的论题五决定了。
庄子扬弃惠施论题于其所言,其所言之要津亦皆无不可以同一语式示之,此则为死生为一条、可不可为一贯、今昔为一条或今昔为一贯等。诚然,惠施亦有其乐,此即以此(‘历物之意——引者注)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庄子·天下》)之乐,但其乐显然不具有庄子所谓至乐或天乐的超越性。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庄子·秋水》) 庄、惠的这场辩对各有其逻辑贯穿其中,而隐于逻辑后面的则是各自包容、体悟与之相接的物——鱼是物的一个喻例——的那种生命局量。
(《庄子·德充符》)这所谓死生为一条、可不可为一贯当然是典型的卮言,而且,以此理趣相推,为庄子用来抒其己意的今日适越而昔之之今昔亦未尝不可谓之今昔为一条或今昔为一贯。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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